富源县教育体育局公开竞聘中心学校校长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教育局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教育部<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曲组通〔2017〕59号)精神,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校干部队伍,促进我县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富源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竞聘范围
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各校(园)校级领导正、副职,初级中学校级领导正职,局机关科室正、副职。
二、竞聘岗位
中心学校校长6名。
三、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中心学校校长竞聘人员应具备《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具体条件
报名竞聘中心学校校长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现任中心学校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县直学校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校(园)长、副校(园)长,乡镇初级中学书记、校长,局机关科室正职、副职。任现职满2年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竞聘程序
(一)宣传动员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各校(园)务必宣传到每位符合条件人员,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参与竞聘。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6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富源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2.报名要求
(1)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2)报名时需填写《富源县公开竞聘中心学校校长报名登记表》,提供近期半寸照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竞聘比例
报名人数超过竞聘岗位人数即可组织竞聘。
(四)资格审查
县教育体育党工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档案审核,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9月29日下午在教育体育局公告栏进行公告。
(五)民主测评(50分)
10月8日上午10:00,县教育体育党工委组织测评组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测评。由参加民主测评人员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对报名人员作出总体评价,按总体评价得票数分档次对应1.0、0.8、0.6、0.4的系数,综合计算后得出民主测评分。民主测评分=(“优秀”得票数×1.0+“称职”得票数×0.8+“基本称职”得票数×0.6+“不称职”得票数×0.4)÷民主测评有效票数×50。
(六)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等。2019年10月8日下午2:00在教育体育局进行面试。
(七)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50%+民主测评分)确定考察对象。
(八)组织考察
县教育体育党工委组成考察组对确定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考察评价,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如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九)党工委票决
县教育体育党工委召开会议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党工委委员对每位拟任人选作出“同意”、“不同意”的表决意见。
(十)公示聘任
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举报经查实不影响任命的拟任人选进行任命。
五、竞聘纪律
(一)不准提供虚假证书、证明;
(二)不准拉拢、贿赂、威胁、恐吓工作人员;
(三)不准侮辱、诽谤、诬告他人;
(四)不准拉票、贿票;
(五)不准散播谣言,破坏竞聘工作;
(六)不准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六、本方案由富源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富源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