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 〉的通知》的通知(曲办字〔2014〕15号)的规定,经研究,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和人数
(一) 遴选范围:曲靖市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含中央和省驻曲有关单位)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在编在职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登记的人员。
(二)遴选人数:6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要求详见《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求真务实,团结同志,遵纪守法,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2.热爱组织工作,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操作。
3.初始学历须具有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科员年龄在27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乡科级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在编在职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登记的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到此次遴选正常结束月,即2016年10月)。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9.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8月31日。
3.报名地点: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报考人员在本地组织部办公室(秘书科)报名,市直单位报考人员在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中央和省驻曲有关单位统一到本系统市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曲靖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及中央和省驻曲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有关材料及相关电子表格汇总后报送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其中,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
(1)《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5)《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本人近期同底1寸浅灰底免冠正装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本(JPG格式)。
(8)自参加工作以来的个人工作经历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纸质1份,附电子版本)。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④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资格审查: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曲靖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及中央和省驻曲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报考人数与拟遴选人数达到5∶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裁减相应遴选计划。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方式: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业务知识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为准)。
3.笔试准考证:笔试前3日由考生本人到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
4.笔试成绩公告: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公告。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拟遴选人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进行现场录像,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
1.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4.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报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并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公告。
(四)经历业绩评价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按实际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实绩、奖惩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分值详见《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6)。
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考录公务员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5天向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的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
(六)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选调人员报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的,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对拟遴选人选考察后,原单位未与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协商提拔任职的,不予调入。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一次递补(各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违反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公务员公开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邀请市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0874-3128102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74-12380
咨询电话:0874-3139636
六、本公告由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doc
2.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xls
3.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5.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doc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2016年8月8日
遴选单位 | 遴选单位性质 | 遴选岗位 | 遴选职位工作简介 | 遴选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历性质 | 学位要求 | 专业 | 工作年限 | 遴选范围 |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 机关 | 文秘岗 | 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热爱组织工作,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操作。 | 6 | 科员年龄在27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乡科级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 曲靖市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含中央和省驻曲有关单位)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在编在职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登记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