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穆丽等三名同志拟聘为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公示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沧市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临组发〔2015〕75号)文件精神,穆丽等3名同志符合招聘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经考核、体检合格,穆丽、杨秋楠、杨锁英3名同志拟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拟聘人员有异议,请来电或来信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1375930686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6630132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