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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临沧市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招聘演职人员公告

[日期:2026-08-06]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网站

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开招聘演职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康县民族歌舞团演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镇康县民族歌舞团演职人员2人(男女各1名),主要从事舞蹈、声乐、舞台表演及节目创编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基层群众文化事业。

2.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廉洁从业,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行为。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0周岁以下。

4.专业为舞蹈、编导、戏曲、声乐及艺术表演类相关专业。

5.身体健康,具备胜任高强度排练、多场次演出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存在违法违纪记录,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审查或司法机关调查,以及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未与原工作单位、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期限及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与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工资按约定工资80%执行,即3200元;正式聘用后应发月薪4000元(含社保)。统一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食宿自理,服从局机关及县民族歌舞团演出、工作调度管理。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8月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法:镇康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办公室(公主路76号);咨询电话:0883-6630843(沈老师、李老师)。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四)所需材料:

1.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近期证件照3张;舞蹈/声乐/编导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获奖、演出履历佐证材料(有则提供)。

2.补充说明: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无需报名时提交,仅综合成绩入围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按通知提交用于政审核查;本人自愿配合背景审查,拒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招聘实施流程

(一)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同步开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核验报名人员年龄、学历、专业、身份信息等材料,不符合条件者直接淘汰。

(二)专业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统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内容包含剧目表演、声乐演唱、舞蹈基本功、即兴编排等专业内容;综合考察职业素养、服务意识、工作适配度、服从安排情况。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体检考察。结合专业测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人员,统一组织体检;同步开展政审考察,核查有无违法失信、违纪处分等不良记录。

(四)公示及聘用。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上岗。

七、其他事项

(一)所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预留通讯电话 24 小时畅通,因号码变更、关机、停机等无法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限到场参加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全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禁任何形式徇私舞弊;公告未尽事宜,由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三)本次招聘政审仅核查违法犯罪、失信、违纪处分情况,不采集与岗位履职无关的个人金融征信信息,所有报名材料仅用于本次招录,招录结束后统一销毁,严格保护应聘者个人信息。

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7月31日

来源:https://www.ynzk.gov.cn/artview/684/356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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