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茶叶科学研究所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新进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专业技能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考试的通知》(临人社发〔2015〕148号)要求,为认真组织做好2015年临沧市茶叶科学研究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复审时间: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早上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复审地点:临沧市茶叶科学研究所办公室(临翔区凤翔街道祠堂坡巷1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册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资格复审时仍与其他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人员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人员为准。
二、专业技能考试
(一)考试时间:2015年9月30日下午13:00开始。
(二)考试地点:临沧市政府茶叶产业办公室会议室(市政府大楼二楼2032会议室)。
(三)考试内容:以茶树育种、茶叶生物化学、茶叶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等基础专业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
(四)考试方式:采取专业技能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1:1岗位的专业技能考试必须在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确定为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遇成绩相同的情况,用A、B二卷中未被抽取的那一套进行加试。
(五)考试对象:考试对象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为准。
三、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复审时考生提供的资料与网上报名时的资料信息必须一致。
(二)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专业技能考试。
(三)如自愿放弃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要在开考前3天以书面方式向临沧市茶叶科学研究所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不再列入招聘对象。
(四)应聘人员在整个专业技能考试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应聘资格;同时要自觉遵守招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交工作人员审验,并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规定开考的时间内不到场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自愿放弃专业技能考试资格处理;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资料,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和外界以各种方式取得联系;按照公务回避暂行规定,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四、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临沧市茶叶科学研究所办公室,联系电话:0883—2121255
联系人:唐永屏、张善俊
临沧市茶叶科学研究所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