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红十字会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工作地点为耿马自治县红十字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耿马自治县红十字会物资保管协助员1名。
二、岗位职责
协助综合办公室(赈济救护股)做好仓库物资管理日常工作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经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别之一:
1.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注: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和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满3年的人员及城镇公益性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无心理障碍;
3.高中以上学历,持驾照符合岗位条件人员优先招聘。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谈,拟聘发布、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4月2日(周末休息)
2.报名地点:耿马自治县红十字会二楼办公室(震新路15号县残联大院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提供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进行审核,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可进入面试。联系人:贾桂琴,电话:13988391026;钟艳,电话:18724956351;座机(传真):6124266。
4.聘用:发布拟聘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参加招聘人员的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1.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单位不购买五险一金。
2.聘用期的岗位补贴标准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3500-4000元/月(含五险),包括单位部分和人才中心拨付部分,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不购买五险一金)。
3.被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用人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七、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参加应聘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及时办理就业登记。被录用后,30日内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本公告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hBMyKK1LJDg5e9N-SutV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