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 临沧市沧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招聘消防文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临沧市沧源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队伍建设,提升大队监督业务力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84号政府令《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消防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和执勤训练实施办法》,临沧市沧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以公开招录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消防文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收人员为消防文员,人数2名,男女不限。主要承担消防监督基础工作、消防监督档案制作、火灾调查档案制作、消防宣传等工作。
二、工作待遇及工作制度
(一)工资待遇:工资待遇参照《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工资标准的批复》(沧政复〔2017〕123号文件)标准执行。4200元/月(含单位应缴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发放基础工资169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统一正常发放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二)工作及管理安排:工作日8小时上班制,周末双休,节假日按需轮流值班,消防大队保障伙食。
(三)福利保障:签订劳动合同后,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统一购买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的基数缴纳;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重大疾病险;每年免费享受全面体检一次;涉及工作服装、被装由消防救援大队统一购置发放。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三)服从安排,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文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年龄在18至28周岁,不限性别,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本科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0岁。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盲视、无传染病史、无残疾、无纹身。
四、招考方法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经报名、政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4日止
2、报名地点:临沧市沧源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办公室
3、联系人方式:曹参谋14769074420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填写携带《沧源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学历证(以上证明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其他特长的,携带《驾驶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及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自带证明材料;携带1寸近期免冠照3张。
(二)政审
在办理报名手续的同时,进行政审,主要依据报名人员出具的政审材料初检政审是否合格,正式录取前将进行复审。
(三)面试
经政审合格后,进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现场提问方式,考查报考人员的入队志愿、技能特长、语言表达和反应能力。
(四)体检
经政审及面试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进行,体检费自行承担。体检合格的,确认为聘用人员进入试用期;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优先录用条件
政治面貌为党员的;有体育、文艺、计算机特长的;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园艺、茶艺、礼仪接待等专业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临沧市沧源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其他不明事项请联系沧源县消防救援大队曹参谋。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四)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临沧市沧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2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3pLyQQpBazDv2vKECztu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