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军供站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普洱市军供站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中式烹调的切配技巧,能熟练使用厨房灶具和各类野外饮食保障装备。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有部队炊事班工作经历并且持有C证以上汽车驾驶证的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报名对象须符合以下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之一(满足以下七条其中一条即可)。
1.“4050”失业人员,即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失业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
2.“零就业家庭”成员,即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且无一人就业,家庭成员需同时持有《就业创业证》、乡(镇)、社(区)机构的相关证明;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低保证》;
4.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残疾人证》;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一年以上;
6.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工勤岗位人员1人。
(二)岗位职责:1.协助厨师完成日常工作;2.担任军供保障送餐车驾驶员;3.负责站内安全保卫工作;4.服从单位的其他工作安排。
四、聘用时间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普洱市军供站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最长不超过三年。每年度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资待遇及保障
(一)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规定,普洱市军供站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薪资待遇为3500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会五险部分),按月足额发放。如遇军供保障任务超出(八小时/每天)加班,按50元/每次给予补助。
(二)加入单位工会会员后,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工会待遇。
(三)聘用人员病、事假、公休假等请(销)假手续参照普洱市军供站在职在编职工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普洱市军供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核: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面试:经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由普洱市军供站对招聘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四)公示: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体检:公示期满,录用人员自行健康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并将体检报告交普洱市军供站。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双休日除外)。
(二)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普洱市军供站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报名地点:普洱市思茅区北部区8号路延长线南侧(普洱市军供站办公室),咨询电话:0879-3081081。
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军供站负责解释。
普洱市军供站
2023年6月2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HMA2QnriPp4KBVF6em7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