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稽核科日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1人
招聘岗位:稽核科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具有较强政治素质和文字功底、语言表达、写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和操作办公软件。
(四)思想品德优良,有大局意识,服从管理,积极进取,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五)安置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在普洱市辖区内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零就业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四、薪酬及福利待遇
1.一经录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工资按月足额发放,薪资待遇应发工资为4500元/月(含五险)+工龄工资。
2.福利待遇。正式聘用人员原则上周末双休、节假日正常放假,特殊时期按要求加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会福利。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材料(指定邮箱:pejyzx@126.com)或现场报名方式(地址:振兴大道97号市就业中心4楼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1月28日(请注明:姓名+应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为方便整理报名材料请以压缩包形式报送),节假日除外。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贴上本人证件照)1份;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4)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5)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市就业中心相关科室复核。
(三)面试: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由单位对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四)体检:审核通过录入人员,自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我单位。
(五)公示:对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各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七、其它事项
(一)有关信息及时通过“普洱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人员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并保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
(二)参加应聘的人员须严格遵守招考工作纪律,并确保提交各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招考工作各个程序和环节中,若发生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与招考职位要求不符的,市就业中心有权取消资格。若出现弄虚作假和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就业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79-2302768。
附件: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申请表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_b6s2mA58nQWFNiWub69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