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普洱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普洱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澜沧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以《普洱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的《普洱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含定向招聘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为准。
二、资格复审内容
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对象、范围和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籍簿、近期免冠小一寸正规照片3张、笔试准考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到各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所有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1.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一份交资格复审单位留存;涉及审验户口簿的还需复印户主页面、本人页面)。考生报考岗位“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栏要求为“云南省”“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或“招考单位所在县(市、区)”的,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审验。
2.毕业证原件(附复印件一份交资格复审单位留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交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须由资格复审负责单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核实毕业证;外国学历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在面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中,此证将与身份证等结合使用。
4.报考定向招聘“三个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服务单位、项目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三个项目”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详见附件2)。除服务证或聘用证外,项目服务主管单位开具的包含服务期及考核结果的说明,也可视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5.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共享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所在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共享岗位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详见附件3)。
6.按照有关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原件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温馨提示:考生应如实向资格复审部门告知就业情况,准确把握好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时机,如果没有被聘用,则在原工作单位继续工作;如果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后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并提供《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就业情况承诺书》(详见附件4)。
7.澜沧县乡镇卫生院(岗位代码:15399008015028028)岗位,按照《普洱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 “专业职称”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栏内要求的“初职及以上”和“护士资格证”,提供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时间
2022年7月19日(星期二)至2022年7月22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完成首批资格复审工作,第一批递补资格复审工作于2022年7月28日前完成,第二批递补资格复审工作于2022年8月3日前完成。
四、资格审核地点
1.党群系统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地点:
中共澜沧县委组织部二楼会议室
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为: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澜沧县人民武装部保障服务中心 |
15399008015035035 |
澜沧县档案馆 |
15399008015036036 |
澜沧县融媒体中心 |
15399008015037037 |
2.政府系统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地点: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小会议室
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为:除党群系统三个岗位外的28个岗位。
五、资格复审其他事项
1.为不浪费考录资源,进入资格复审名单人员请慎重作出选择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招聘程序;若决定放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按自愿放弃程序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免造成浪费考录资源。
2.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放弃资格复审申请书》(详见附件5)和身份证复印件。
(2)因联系不到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签名情况记录。
3.资格复审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资格复审当天,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场所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具本人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37.3℃)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场所。根据疫情变化,防控要求有变的另行发布通知。
七、纪律要求
(一)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对不按时参加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面试、参与面试但未参与后续体检和考察环节、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三)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八、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ancang.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因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各级组织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定向招聘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
澜沧县定向招聘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招聘单位:澜沧县糯扎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代码:15399008015016016),按《普洱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执行。
十、相关未尽事宜以《普洱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为准。
附件:1.普洱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与进入资格审核人员需携带资料对应表(不含定向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
2.定向招聘“三个项目”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3.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共享岗位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4.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就业情况承诺书
5.放弃资格复审申请书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7日
附件【附件1:普洱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与进入资格审核人员需携带资料对应表(不含定向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xls】
附件【附件2:定向招聘“三个项目”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doc】
附件【附件3: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共享岗位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doc】
来源:http://www.lancang.gov.cn/info/1833/544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