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马金铺街道经济建设、社会事务管理、拆迁安置等工作,引进工作需要的专业技能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24名、拆迁安置工作岗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辅助性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工作地点在马金铺街道办事处。
三、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党务政务服务工作,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4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名拆迁安置岗位工作人员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三)中共党员和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人员;(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人员;(5)已招考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6)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录岗位工作的人员。
五、工资待遇及福利
招聘的人员一经录用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务合同。
(1)24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待遇参照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勤务一类辅警)工资待遇执行,即:基础工资3000元/月,岗位工资1843元/月,合计4843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辅助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基础工资每年晋升30元,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基础工资每年晋升50元,从次年1月起执行。对年度考核为优秀以上的临时辅助人员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奖励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础工资。
(2)5名拆迁安置工作岗,工资2600元/月(扣除 “五险”后实发金额),年度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10000---50000元。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到马金铺街道办事处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前请仔细阅读《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根据《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岗位,准确填写《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填写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1份)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同时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三张,填写《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临时辅助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咨询电话:0871-68875731。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9:00至2020年8月2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办公楼513室。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报名表2份、证件照片3张、考试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报名。(同时提交电子报名表)
4.缴费: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每人现场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考试费50元,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收取。因本人原因放弃笔试或后续程序的,费用不予退还。
5.招聘计划调减: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调剂。
6.领取准考证:报名结束后将公示笔试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相关信息。笔试及后续各招聘录取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二)笔试
1.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等综合素质,题型为主观题和客观题。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务咨询电话:0871-68875731。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马金铺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专业学科设置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资格复审的,经马金铺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资格复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871-68875731。
(四)面试
1.按照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2.拟进行面试人员名单中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判断分析能力以及掌握应聘职位专业知识的情况等。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并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抽取面试顺序号。
(五)考试的方法、成绩计算方法、考察人选的确定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考试成绩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3.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下一阶段。
4.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查分联系电话:0871-68875731。
(六)考察、体检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情况以及人事档案核查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统一安排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由马金铺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3.本次招聘录用人员须服从统一分配。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0871-68875736(马金铺街道纪工委、街道监察室)。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和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有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与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全程回避此次招聘工作。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报名。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可据此解除合同。
(四)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应聘者以及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大学生等需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五)本次招聘由马金铺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最终解释。
附件:1.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020年8月17日
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辅助性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 ||||||
岗位代码 | 专业及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及学位 | 年龄 | 其他招聘条件 | |
1 | 文秘岗(专业不限) | 9 | 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需取得本科学历及以上证书 | 35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8月1日。 |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熟练应用各类办公软件。 |
2 | 经济学类 | 2 | ||||
3 | 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类 | 2 | ||||
4 |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 2 | ||||
5 | 电子信息、计算机类 | 2 | ||||
6 | 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 | 2 | ||||
7 | 工商管理类 | 2 | ||||
8 | 农业经济管理类 | 1 | ||||
9 | 公共管理、服务业管理类 | 1 | ||||
10 | 音乐与舞蹈管理类 | 1 | ||||
合计 | 24 | |||||
11 | 拆迁安置岗 | 5 | 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 40周岁以下 |
来源:https://www.ynzp.com/cms/PublicNotice/Content/1207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