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磨憨消防救援站站长、副站长的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管理型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1、招聘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青年男性。
2、招聘名额:2名(站长一名、副站长一名)
3、招聘岗位:磨憨消防救援站站长、副站长
二、资格条件
(一)磨憨消防救援站站长、副站长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涉赌、涉黄等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无吸毒史。
2、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备团队精神和敬业精神,自愿遵守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
3、大专以上学历,年龄22至30周岁(截至2020年12月30日,具有特殊技能的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
4、身体健康,达到《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标准。
5、有服现役经历者,且在部队长期担任班长(实任班长3年以上)的退役军人优先录用。或持有B照者优先。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及吸毒人员;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1、工资由地方财政全额保障,具体薪资待遇请咨询报名联系人。
2、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正式聘用专职消防队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3、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条件,且工作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待遇和保障。
4、工作期间由单位免费提供食宿、服装、被装等。
5、每年由单位安排组织免费体检一次。
6、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被录用人员按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婚假、护理假等假期。
7、工作优秀、表现优异的队员提供免费参加车辆驾驶、水域救援等职业技术培训的机会。
四、招聘相关事宜
(一)报名
报名联系人:刘 瀚(电话:18088068277 邮箱:569433164@qq.com)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到各用人单位提交报名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专用章),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磨憨消防救援大队站长副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证明材料;(4)退役士兵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5)相关资格证书;(6)如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原工作表现证明。以上资料扫描电子邮件至刘瀚邮箱569433164qq.com,电话:18088068277。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起至8月25日。
3、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预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优先顺序确定预选对象,并进入下一阶段招聘程序。
(二)体检
1、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应参加体检,体检由具体用人单位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专职消防队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三)体能测试(测试内容及标准见附件3)
1、体能测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科目:1000米、俯卧撑、屈膝仰卧起坐;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30分),总成绩最高90分,总成绩50分(含)以上且单项达到测试科目的最低分即为合格。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成绩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体能测试前参考人员必须签订《体能考核免责承诺书》,不签订承诺书的视为放弃体能考核资格。
(四)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主要考察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个人素质以及与工作相关的业务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分析能力、管理能力等内容。
(五)政审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拟招录人数分别确定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依托当地公安机关开展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的,根据政审不合格人数,按照体能考核和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补充政审对象。政审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将通过“磨憨消防救援大队”微信号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六)此次招聘的站长和副站长试用期为1个月,培训期为2个月,试用、培训期结束后将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予以任职。试用工资待遇为1200元/月,培训期工资待遇标准按照普通专职消防员工资标准发放。考核通过后按照站长、副站长工资待遇标准予以补发。
(七)签订合同。培训考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
五、报名须知
(一)应聘者应聘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二)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工作安排,须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环节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本人负责。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五)应聘者被录用后,应在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至少满1年(从入职集训之日起算),如因个人原因提前离职的,将返还用人单位入职培训费用。
(六)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8月25日。
(七)此次人员招聘工作由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8月14日
来源:http://www.xsbnhr.com/index.php/cms/item-view-id-31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