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勐腊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和条件
1.西双版纳州内户籍,性别、民族不限;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计算机专业优先;
3.要求是本地城镇户口,农场人员必须是未分配到资源的人员;
4.有失业证并且失业达一年以上;
5.有驾驶证、行政事业单位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聘用。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7.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报名者须真实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02
招聘方式
现场面试。
03
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工资待遇按照勐腊县公益性岗位人员规定待遇执行。
04
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岗位人员招满为止。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304办公室。
05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个人详细简历(1份);
(二)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失业证(一份);
(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本公告由勐腊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唐海舟8124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