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20年度“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青年人才专项报名公告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的〈“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昆办发〔2018〕23号)和《“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青年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昆人社通〔2019〕129号)精神,现将昆明市2020年“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青年人才专项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聚焦“五网”建设、“八大产业”、188产业集群,紧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大健康、大文创等重大战略、重点工程,采取“人才+产业”、“人才+项目+平台”等方式,引进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青年人才,打造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青年人才团队,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近两年来首次从昆明市行政区域以外引进并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5年以上引进协议(劳动合同)的,一般40周岁以下的下列高层次创新创业青年人才:
(一)取得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正式教学或科研经历;
(二)曾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单位或有关机构攻读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不少于1年的访问学者;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掌握重要实验技能和关键技术,能够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和工艺操作难题,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绩,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领军人才发展潜力的,学历可以放宽到硕士。
到昆明市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全职工作或者连续创新创业的,年龄条件放宽2岁。
三、报名和评审程序
报名和审核评审工作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按要求填写相应的报名表格,于2020年9月15日前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312室,电子版发送至lyd4912@163.com)。
(二)评审和实地评估。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初审,组织或者委托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实地评估,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三)公示。对评审后提出的建议人选名单,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审核。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确定最终引进名单并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四、报名要求
(一)已入选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报名者符合多个专项条件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专项申报。
五、扶持政策
(一)工作生活和租房补贴。入选春城青年人才,经认定并正式履行工作合同后给予50万元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入选春城青年人才团队核心成员租住房屋的,连续三年给予每月2000元的租房补贴。
(二)项目经费支持。入选人才领衔的项目,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经费额度一次性核定,分5年平均拨付。入选人才(团队)所在单位原则上不低于1∶1配套。
上述入选人才同时按《“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昆办发〔2018〕23号)及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医疗保健、税收优惠、配偶安置、子女就学和居留落户(签证)等相关政策待遇。
报名咨询电话:0871--63135215
联系人:白晓波 刘英东
附件:“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青年人才专项报名表格及材料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9日
来源:http://rsj.km.gov.cn/c/2020-07-30/36179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