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考区云南省专项招聘基础教育学校教师考试(笔试)考生须知
楚雄考区2020年云南省专项招聘基础教育学校教师考试(笔试)将于2020年6月13日分别在楚雄东兴中学、楚雄紫溪中学、楚雄天人中学考点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参加本次考试,现将考试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
一、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或干扰其他考生考试。
二、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生应积极配合体温检测工作,通过体温检测的考生才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生须进行云南健康申报,出示健康码,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提醒,“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湖北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体温≥37.3℃考生须接受进一步体温检测和专业评估。
为节约健康码验证时间,避免拥挤,各位考生必须提前打印“云南健康码”在考试时上交,打印时间不得早于6月11日,须在打印件上注明“我承诺,此验证码真实,有效”字样并签名。
五、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考场内考生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金属制品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不得携带包括手表在内的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六、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领到试卷和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清楚、准确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八、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九、考生应在答题卡上规定的区城内答题,客观题一律用2B铅笔填涂。写在草稿纸或答卷规定区域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十、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饮酒,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昐、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向其他考生借用物品;不准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二、考试违规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楚雄州招考办
2020年6月
来源:http://jytyj.cxz.gov.cn/info/1193/34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