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对公开招聘合同制监察辅助人员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监察辅助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相关要求,现将寻甸县监察委员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监察辅助人员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5月20日-2020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会堂(寻甸县凤梧路128号,原寻甸县仁德一小)。电话:13354979986。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寻甸县监委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在报名前自行插入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并手工签名,一份审核后本人留存,一份交报名处);
2.《寻甸县监委合同制人员应聘诚信承诺书》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
6.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被执行人查询征信记录纸质版1份;
7.中国人民银行打印个人征信报告1份;
8社会在职人员须征得单位同意方能报考,同时提供相关从业经历证明和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需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9.提交近期免冠蓝白渐变背景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照片标准详见《公告》附件3 );
10.其它相关材料。
(三)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时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自愿放弃的考生需签署自愿放弃考试承诺书。
四、其他事项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之后笔试、面试等工作期间,寻甸县监察委员会将通过拨打报考人员报名期间预留电话或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报考人员相关事宜,请各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在手机上申领个人的“云南健康码”,资格复审现场确认及后续笔试、面试等相关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入场。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5月1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sqv3vhXH96Oj6hkKgQk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