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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公告

[日期:2020-05-13] 来源: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市场网站

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在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机关队室和直属各派出所从事维护林区治安管控工作的辅警。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本次共招聘60人,全部为勤务岗。

二、用工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及国务院、公安部、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安工作特殊性,辅警人员实行聘用制,纳入西双版纳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由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设定6个月试用期,合同期限初次为3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终止或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三、工资待遇

工资为35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服从组织安排;

3.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2年5月13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6.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和本地世居少数民族(会讲本民族语言)学历条件放宽到初中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8.户籍为西双版纳州;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

2.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从事过护林员和基层民兵。

(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0.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11.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26日(8:30—12:00,15:00—18:00),节假日顺延。

(一)现场报名地点:

1. 州森林公安局

2. 州森林公安局勐养派出所

3. 州森林公安局勐腊派出所

4. 州森林公安局尚勇派出所

5. 州森林公安局勐仑派出所

6. 州森林公安局曼稿派出所

7. 州森林公安局布龙派出所

8. 州森林公安局易武派出所

9. 州森林公安局纳板河派出所

(二)网络报名:

景洪片区:联系人:普娅波 联系电话:13988168457

报名邮箱:318643961@qq.com

勐海片区:联系人:吴 楠 联系电话:13628816722

报名邮箱:1368688414@qq.com

勐腊片区:联系人:杜菊仙 联系电话:15198473356

报名邮箱:djx16040904@126.com

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以及所具有的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张)、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到报名点报名。报名表到报名点领取或登录西双版纳人力资源市场网(xsbnhr.com)或微信公众号:西双版纳就业中自行下载。

六、体能测评

经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其本人参加下一步考核,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原则上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800米跑(女子)、1000米跑(男子)。体能测评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及地点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配偶子女面试成绩加10分;因公牺牲的公安英模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面试成绩加8分。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和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只在初次出现的阶段进行一次递补。体检和考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考察

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人力资源市场网(xsbnhr.com)和微信公众号:西双版纳就业中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一次。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报考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岗位安排。

十、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根据《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报考人员及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并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及酒精消毒等防疫工作。

(二)报考人员须确保通讯畅通,以便与其联系;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四)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州森林公安局纪委全程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本公告由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后续补充。

联系电话:普娅波 13988168457

附件: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核表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

2020年5月13日

来源:http://www.xsbnhr.com/index.php/cms/item-view-id-31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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