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辅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政治处的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户籍不限。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
(三)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本人或直系亲属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18至40周岁,高中及以上文化。
(二)公安政法院校毕业、会计类专业、统计类专业、具有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的,优先招聘并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报名所提供资料:毕业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五分相1张。
(四)报名地点: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南楼305室。
三、招聘岗位和性质
招聘岗位:组织人事助理员2人,性别不限。主要协助开展组织、人事相关工作。
聘用人员为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非在编工作人员(通过第三方派遣的方式使用)。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分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签订合同等环节。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工资2700元/月(包括个人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在内)。
福利待遇。聘用人员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参照保山市机关事业单位休息休假政策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月5日17:30分
七、联系人:张警官18987536366 0875-2199677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2019年12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bsrczp.com/content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