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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特别提示

[日期:2019-12-24] 来源:中国卫生人才网

[ 特别提示 ]

1.请认真阅读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以及各考区考试公告、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采用网上缴费的考区,考生须在2020年3月13日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参加2020年度考试的人员,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于2019年12月31日。

3.网上报名系统增加用户名和个人微信号绑定功能,请考生按照系统内提示进行操作,一个微信号只能绑定一个网报用户名。绑定个人微信号后可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可接收考试重要信息。

4.自2020年起,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09、211),2019年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进行滚动,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5.除护理学初级(师)专业仍采用纸笔考试方式外,其他116个专业(护理学中级及其亚专业)全部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

6.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专业代码调整为110,心理治疗初级(师)专业代码调整为212。

7.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8.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9.请密切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要信息;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未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及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相关信息。

信息来源:http://www.21wecan.com/rcpj/qgwszyjszgks/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yangying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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