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威市纪委宣威市监委
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有关事项
公告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宣办发〔2017〕114号)规定,按照《中共宣威市纪委宣威市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时序安排,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已确定,现将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
(一)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进入本次遴选面试环节的人员共34人(具体见附件)。
(二)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参照公务员招录的面试程序进行面试。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9年11月18日(星期一)9:00—18:00。
面试地点:宣威市立得酒店三楼
特别提示: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于2019年11月18日上午8:30之前在立得酒店三楼磨弥殿(候考室)签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超过规定签到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面试人员求职岗位相关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五)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中共宣威市纪委宣威市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在宣威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全过程监督下进行。
1.面试考官的组成: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
2.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由7名考官分别打分,去掉其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打分的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纪律及监督
1.宣威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对本次面试进行全程现场监督,并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保存至本次遴选工作结束。
2.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面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3.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面试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报主管部门限制参加宣威市行政区域内的遴选公务员考试。
4.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经历业绩评价
(一)评价对象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即确定为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主动申请放弃遴选资格人员除外)。
(二)评价内容
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报考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和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
(三)评价方法、步骤
1.报考人员于11月19日18:00前提交经历业绩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2.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确定由5人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组,通过校核报考人员提供的经历业绩报告和证明材料,按照评分细则对进入评价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3.经历业绩评价总分100分。
4.经历业绩评价成绩计算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组通过校核证明材料计算报考人员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最后得分情况报宣威市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与综合成绩一并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四)工作要求和纪律
1.经历业绩评价各证明材料中,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
2.报考人员未按时限要求提供经历业绩报告和证明材料的不计(加)分,有伪造、涂改证件或评价过程中发现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情节严重的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处理。
3.参加评价的全体人员,应自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评分程序,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和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评价工作由宣威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遴选咨询电话:0874-7165970
监督举报电话:0874-7165825
附件:中共宣威市纪委宣威市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环节人员.xlsx
中共宣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宣威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11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xw.gov.cn/index.php?a=shows&catid=147&id=15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