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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省元江监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日期:2019-10-29] 来源:云南招聘网

云南省元江监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云南立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云南金马集团金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全权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云南省元江监狱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印发充分发挥监狱“三类岗位”人员作用协助警察开展警务辅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云狱发〔2019〕8号)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岗位30人,其中男性岗位27人,女性岗位3人,共计30人

三、岗位说明

主要从事监狱辅助管理岗位,监狱生产关键要害岗位及监狱其他特殊岗位需求。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以及监狱企业“三岗”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本次共招聘警戒巡查岗位9人(岗位代码01)、监控值守岗位9人(岗位代码02)、巡逻处突岗位9人(岗位代码03),共计27人,限男性。医疗卫生管理岗位1人(岗位代码04)、救生员岗位1人(岗位代码05)共计2人,男女不限。指挥中心值守岗位1人(岗位代码06),共计1人,限女性。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身高:男165cm以上;女性155cm以上。

5.元江户籍及退伍军人的学历为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户籍的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及专业证书在报名时提交;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7.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8.自愿从事监狱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9. 医疗卫生管理、救生员、电视台播音员、电工岗位的要求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10.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元江籍、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11.具备拟报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本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分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身体有纹身的;

8、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10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地址:

①昆明市龙泉路13号东方公考一楼(小菜园立交桥金太阳电脑城一楼,农业银行旁);

②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6号高新电子商务产业园 2号楼313室(玉溪师范学院北门);

有意报名者可在上述两个地点任意一个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历证)、近期免冠一寸白底板彩照2张(背面写上报考人姓名),以及优先招聘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2、根据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聘我单位警察职工配偶、子女、家属,退役士官、士兵,政法类和警察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体能测试(标准分为30分)

1、体能测试为达标制,达到合格即可得该项满分,测试不合格该项记分为为0分。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1)男性体能测试标准:

a、10米×4往返跑 --标准 25岁(含)以下≦ 12〞2 ,25岁(含)以上≦ 13〞1。(标准分为5分)

b、纵跳摸高-- 标准 ≧ 265cm。(标准分为5分)

c、1000米跑 -- 标准 :25岁(含)以下≦4 ′05〞,25岁(含)以上≦4 ′25〞。(标准分为20分)

(2)女性体能测试标准:

a、10米×4往返跑 --标准 25岁(含)以下≦ 13〞2 ,25岁(含)以上≦ 14〞0。(标准分为5分)

b、纵跳摸高-- 标准 ≧ 230cm。(标准分为5分)

c、800米跑 -- 标准 :25岁(含)以下≦4 ′00〞,25岁(含)以上≦4 ′20〞。(标准分为20分)

(四)面试:标准分为40分;

(五)笔试:标准分为30分;

(六)加分条件:退役士官、我单位警察职工(含退休警察职工)直系血亲、警察类院校毕业生综合成绩加5分,如有多项加分条件不累计加分。

(七)体检和政审

1、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2、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3、政审与体检同步进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八)递补

体检和政审阶段出现报名者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在初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劳务派遣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已就业的,办理聘用手续前,报名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名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六、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经面试、体检合格录用者,月工资:4800元(含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降温费等,不含服装费);

(二)其他福利:

1.工作期间按要求配发工作证、服装和标识及冬夏执勤服、作训服等;

2.食堂就餐标准参照现有警察职工标准执行;

3.可提供住宿。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云南立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云南金马集团金辉实业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事项具有变更、解释权。

咨询电话:18083836723

云南立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s://www.ynzp.com/cms/PublicNotice/Content/115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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