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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2014年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方案

[日期:2014-07-25] 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201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面试方案

为做好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201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工作,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文件精神,结合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2014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制定本招聘面试实施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略)。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以《教法技能》和《专业知识》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若《教法技能》和《专业知识》总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名时提交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核对,并确认其真实性。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面试。考生须带齐报名时所有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时间:7月3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地点:麒麟区教育局人事科。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政策性加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麒麟区人民政府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ql.gov.cn麒麟区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麒麟区教育局公示专栏查询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3天(7月28日17:30前)向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需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等额面试的,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情况由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四)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中搜寻本人学历信息。若搜寻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留学人员须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搜寻不到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资格复审结束后,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及规定公示栏进行公示。

(六)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8月4日下午17:30前)向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人事科提交考生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需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递补人员由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用问答式或简答式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所给时间为15分钟。

(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时不允许携带任何参考资料、书写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每位考生面试题目2道。

(三)面试表达方式:面试一律以叙述的方式进行,不允许采用唱歌、舞蹈、小品等其他形式作答。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前进行抽签分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专业技术人员考官不少于70%。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4年8月7日(星期四)

面试地点:曲靖市麒麟区第七中学

面试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有关面试事宜的公告。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休息室。

(二)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及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按时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集中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8月6 日下午2:30分到麒麟区教育局集中培训面试相关注意事项。

(七)面试考生在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休息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主考室,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2分钟提醒考生(提醒内容:你的答题时间还剩2分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休息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面试成绩公布:各位评委所评分值现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所有考生面试完毕后统一宣布,考生核对本人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四)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与面试有关原始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面试考官打分时打到小数点后一位),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每位考生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

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凡面试缺考考生面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允许进入体检、考核及录用。

九、考核、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在规定网站上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留意阅读。

十、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面试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人事科0874―3315025

监督电话:曲靖市麒麟区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0874―6177161

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3147876

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纪检科0874―3335206

附:《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201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评分标准》

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18日

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201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评分标准

内容 分值
1、知识准确,切合实际,中心突出,内容充实。 20分
2、观点鲜明,体现新理念。 20分
3、思路清晰,语言简练、流畅。 20分
4、职业情感真挚,应变能力强。 20分
5、普通话规范,仪表端庄,神态自然、大方。 20分

注: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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