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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日期:2019-07-31] 来源: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9〕34号)、《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等文件规定,经过资格复审、面试,现将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有关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费用

(一)体检时间、地点:2019年8月2日(星期五),早上7:30在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经开区校区(曲靖市西山经济开发区三江大道)崇德楼一楼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温馨提示:请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请勿迟到。

(二)体检费用:每人320元,费用自负,若需增加体检项目或需进一步复查产生的费用,由考生另行交费。

(三)所需资料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2张近期半寸免冠照片。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2.体检前忌饮酒,忌食火锅等过分刺激食品,忌服药物;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考生集中时须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5.若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者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不再进入下一程序。

三、体检标准与纪律规定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过程中应服从组织单位的管理和安排。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 0874-3111171、3122739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7月30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HF5678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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