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港务局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西组通〔2013〕177号)规定,经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批准,西双版纳州港务局面向全州公开遴选2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原则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公开遴选岗位及人数
岗位1:办公室综合岗位1名,主要从事文秘、财务、档案管理等工作。
岗位2:执法检查岗位1名,主要从事水上交通安全检查、行政执法和参与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三、公开遴选的范围
全州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 月30日);新录用在乡镇(农场、街道)工作的公务员须具有3年以上最低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到2019年6月30日);
3. 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人员;
4.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 身体健康;
7. 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职位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写作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
2.根据职责分工,办公室综合岗位:应具备文秘、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经历,从事财务工作的需执有会计证书。执法检查岗位:具备3年以上执法工作经历,因执法检查岗位野外和水上作业时间偏多,工作环境特殊,因此,该岗位限招男性。
3.熟悉计算机办公网络工作,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遴选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公布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先锋网、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窗口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均可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港务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在西双版纳先锋网、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窗口网站公告中附件下载),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2份、《报名登记表》2份、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浅蓝底渐变彩色照片5张,到州港务局办公室报名。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3。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至7月2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港务局三楼办公室
地址:景洪市宣慰大道51号,电话:0691—2210829
(三)资格审查。由州港务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1.笔试内容结合遴选职位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进行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时间定在2019年8月3日上午 9:00 — 11:00 。
2.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遴选职位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3.经历业绩评价。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若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最终总成绩在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窗口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州港务局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交通运输局窗口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调动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调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六、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欺瞒组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从事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遴选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咨询电话:0691—2210829(州港务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691—2196286(州纪委驻州住建局纪检组)
0691—2123744(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西双版纳州港务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