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2019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笔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考试中若有上述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2015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非法提供或者出售试题、答案及替考为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刑事处罚。
二、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打印。考试时如发现所持准考证的信息与存根的信息不一致,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前4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证件进入考场,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前应主动接受监考员进行的违禁物品安全检查。身上装有特殊器械(如医疗器械等)的考生,须出具县(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能交卷出场,提前交卷将视为违纪,该科考试成绩为“0”分,且必须在考点办公室等候至允许交卷时间才能离开考点。
四、考生入场只能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蓝(黑)钢笔或碳素笔等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进入考场。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只能放在考场外的物品存放处,贵重物品在进入考点前请自行妥善存放,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自负。所有考场均配有挂钟,挂钟显示时间仅作考生参考用,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信号钟声为准。
五、答题前,考生必须将考号、姓名准确填写在试卷规定位置上,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无效。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在试卷密封线外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准使用同一类型的蓝(黑)钢笔或碳素笔答题。
七、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的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温馨提示
1、本次考试文山市考区设置文山市第一中学和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北校区2个考点,具体考点安排情况以准考证为准。所有考试过程均有视频监控,考生将接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省招生考试院、州招考办及考点的视频巡考,请注意言行举止。
2、考试时间是2019年6月22日上午9:00—11:30。考点开放考场时间:2019年6月21日16:30—17:30。
3、考点不安排车辆停放处,考生车辆不得驶入考点。
举报电话:0876—2140216
文山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