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招聘协管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招聘城管协管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招聘岗位
1.行政办公人员2人:18-35岁,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操作Word、Excel,文档编辑排版,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催办、立卷、归档、文印、会议纪要记录,熟悉公文写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1年以上行政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指挥中心坐席4人:18-30周岁,男性2人、女性2人,身体健康,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计算机操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应变能力,普通话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话务员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其他人员4人:18-35岁,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中职(中专)以上学历,有吃苦耐劳的精神,退役军人,法律事务和计算机专业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二)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三)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四)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五)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面试—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政审—体检—确定拟聘对象—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照片1张;填写《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近期5分彩色相片)。
(二)报名时间: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12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现场报名地址: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监督指挥中心。
(四)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匹配性等。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另见通知。
2.面试地点: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五)考试安排:考试采取笔试+计算机测评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六)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2: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医疗机构必须是县(市)级及以上医院。体检的项目为常规体检+尿吗啡,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由招考单位对考生进行综合性政治审查。审查不合格或被审查者自愿放弃考察的,其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体检、考察、递补。
(八)公示: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九)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录用(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一)经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组织报名(政审)、面试、笔试、体检等合格后安排入职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无绩效工资,享受蒙自市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绩效工资400-600元/月,购买“五险”和意外伤害险。
(二)试用期满通过用人单位综合测评后,能胜任工作者与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三)本次招聘公告及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结果均在蒙自市人才网(http://www.ynmzrc.com)发布,其他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也可联系我单位。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73-3948986或18808739383
电子邮箱:975725056@qq.com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