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投资促进局2019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蒙自市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满足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需要,推动蒙自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经蒙自市投资促进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与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健康的体魄,善于与人沟通交流;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专业和性别不限;
6、具有云南省内城镇居民户口(需提供户口册);
7、登记失业并连续失业一年以,《就业创业证》已年审人员;
8、具有一定的写作功底和熟练运用计算机,能熟练制作PPT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4、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名额:根据蒙自市投资促进局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岗位职责:主要是宣传推介蒙自,构建招商关系网,捕捉投资信息,结合区位、产业、政策等优势,制定年度招商计划,分析研究当前产业发展趋势及政策,延伸和完善产业链,开展招商活动,实施精准招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日- 3月22日,节假日除外。
(二)发布方式:云南蒙自人才网。
(三)报名方式:采取到用人单位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四)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报名表、近期数码免冠照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学术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版、纸质版(一式2份)由本人提交蒙自市行政中心B区二楼(蒙自市投资促进局)225室。(联系人:孙艳月;联系电话:0873-3723700,手机:13887568835)。
(五)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招聘办法、步骤和内容
采取资格审查、业绩评价、面试等办法进行。
(一)资格审查
由蒙自市投资促进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经历业绩评价
由蒙自市投资促进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进行经历业绩评价,在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本人面试。
(三)面试
以面试总成绩高低排名最终确定人选,并在1个工作日电话告知本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蒙自市投资促进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和通知。面试时,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七、待遇
(一)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每月2500元。
(二)试用期满后,转为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
(三)工作表现突出的,第二年可纳入蒙自市投资促进局工会会员管理,并享受同等待遇。
(四)聘用期满一年后,根据工作表现和相关规定,可适当提高工资待遇。
八、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聘期为一年,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续聘。因工作失误,或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解聘。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其他原因辞职的,需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九、相关纪律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体检或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十、招聘咨询
本公告由蒙自市投资促进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地址:蒙自市行政中心B区二楼(蒙自市投资促进局)B225室。
联系人:孙艳月,
联系电话:0873—3723700 手机:13887568835。
特此公告
蒙自市投资促进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