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所
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州环保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红河州环保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红河州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红人社发〔2014〕333号)文件精神,依照《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红河州环保局直属事业单位红河州环境工程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环境管理工作人员(2名):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限定为:环境管理类、环境工程类。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和适应下乡出差,有一定文字功底,计算机操作熟练,有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专业指导目录参照《2019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1)执行。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4.曾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校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岗位查询
招考岗位详见蒙自人才网(http://www.ynmzrc.com)。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报名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2019年红河州环境工程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打印,附近期彩色相片);
(2)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相关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若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取消报名资格。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12日至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末除外)。
3.现场报名地点:红河州蒙自市霁虹路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9号(劳务派遣)窗口。
4.网络报名:将《2019年红河州环境工程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填写后附上述报名所需资料打包发送至QQ邮箱180372548@qq.com,文件夹名称统一命名为:环境管理工作人员(本人姓名)。
5.联系电话:杨老师0873-3659929
6.考试安排: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待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由拟录用人员自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为常规体检+尿吗啡,体检机构必须是县市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对体检和考察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蒙自人才网向社会公示3天。
五、薪酬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蒙自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所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月基本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2500元/月,招聘单位代缴五险一金。
附件2019年红河州环境工程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报名表.doc
蒙自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所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