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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8年到省外院校招聘公告

[日期:2018-11-15] 来源: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保山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8年到省外部分

医学高等院校招聘人才的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加强招聘工作监督的通知》(保人社联〔2014〕14号)、《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公安局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保人社联〔2016〕24号)、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山市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保人社联〔2018〕15号)和《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赴省外部分医学高等院校开展人才招聘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保山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8年到省外部分医学高等院校招聘人才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岗位需求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其他条件 备注
保山市人民医院 医疗1 5 博士研究生 医学类 40岁及以下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聘用后享受保山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保山市人民医院 医疗2 14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医学类 35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85”、“211”院校)及以上 聘用后享受保山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保山市人民医院 医疗3 6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医学类 35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聘用后享受保山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保山市中医医院 医疗1 7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中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35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85”、“211”院校)及以上 聘用后享受保山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保山市中医医院 医疗2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中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35岁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聘用后享受保山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医疗1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精神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内科学、老年医学 35岁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85”、“211”院校)及以上 聘用后享受保山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医疗2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精神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内科学、老年医学 35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聘用后享受保山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未就业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年龄计算截止2018年11月22日。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2019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等可到政审时提供);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8年11月14日在保山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baoshan.gov.cn/bmym/bssrsj.htm)、保山先锋网、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公开网和有关院校校内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2018年11月22日上午8:30-11:30在重庆医科大学图书馆办事大厅(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11月24日上午8:30-11:30在四川大学华西校区西区华西临床医学院新教学楼学术报告厅及户外广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6号,从电信路校门进学校右侧新八教楼下即是)。报名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四)确定面谈人员:根据报名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谈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谈。

(五)面谈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谈。

(六)面谈:面谈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组织人社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参与并打分,面谈成绩按100分计算,取综合平均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谈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七)确定签约对象:面谈成绩大于75分及以上者,得分最高的为签约对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和用人单位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招聘协议书,签约人员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4张。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八)资格复审:由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

(九)体检: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

(十)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具体时间待定。

(十一)公示。

(十二)聘用。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保山市人民医院

王老师:0875-2146769,13987517858

邮 箱:136720562@QQ.com。

保山市中医医院

闫老师:0875-2135177,13987539409

邮箱:84912705@QQ.com。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姚老师:0875-2140061,18087506099

邮箱:627303670@QQ.com。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杨老师:0875-2220960,13577539904

邮 箱:308570330@QQ.com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老师:0875-2162447,13308759269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郑老师:0875-2166131,13708757719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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