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待遇如何?
为进一步提高西部计划志愿者保障,自2016年1月1日起,西部计划执行方式正式调整。项目经费由原来的中央负担转变为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目前,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2.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1.8万元的标准,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各省将统筹中央支持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确定各省具体发放补贴标准。地方各级财政将根据实际进行资金匹配,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为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