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简章
(第二批)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0名,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临床护理10名
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性别不限,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具有护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有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因作风问题被原单位辞退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之前投递过简历的也需要现场报名)。
报名时考生携带岗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胜任岗位的材料,所有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所有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填写《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交五分照片一张,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考试,不再电话通知。
(三)报名时间: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四)报名地点: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人事科报名。
四、考试内容、方法、时间、地点
(一)考试分为理论笔试、护理技能考核、面试三个部分。
理论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护理技能考核主要考核护理专业基本操作、专业技能、动手能力等。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专业素质能力。
笔试、护理技能考核和面试占总成绩的比例分别为30%、30%、40%。
笔试时间:2018年5月3日上午8:00-10:00
笔试地点: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六楼多功能厅
报考人员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护理技能考核、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1:2确定进入护理技能考核、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及进入护理技能考核、面试人员将在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一楼宣传栏内进行公示。
五、试工考核
护理技能考核、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并进行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试工考核人数1:1确定试工考核人员。试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实践能力、操作技能、沟通能力和工作态度等,跟班考核时间为一个月,跟班考核期间食宿自理。
若有考生放弃试工考核或试工考核不合格的,将从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试工考核人员。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组织参加健康体检
考生试工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组织参加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医院另行通知。
七、聘用形式
体检合格后,按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编外人员管理。
八、待遇
1、试工考核期工资:1500元/月。
2、按照以岗定酬、岗变薪变的原则核定薪酬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九、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医院不再聘用。
十、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本简章由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1、医院人事科:郭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3-3660009(兼传真)
2、医院护理部:张老师 邹老师
联系电话:0873-3657019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南湖南路11号
邮编:661199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