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科临床医师2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内科临床医师2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职),具有内科执业医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4.专业要求:二级目录公共卫生计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类、口腔医学类、临床医学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中西医结合类、中药学类及基础医学类下所有专业。
5.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18年4月14日;副高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6.具有三年及以上内科临床一线工作经验,有半年及以上三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修经历。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核
2018年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内科临床医师统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短信或来电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5日- 4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组织部(人事处)323室
3.联系电话:3028133 13988278783 张老师 3029234 13988288107 马老师
4.报名需出示、出具的相关材料:
(1)本人简历及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进修证明以及各类获奖证书。
(以上证件报名时均需出示原件,同时提供一份复印件)
(2)近期免冠同底大一寸照片2张(灰底)。
(3)在职人员需出具本人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内科临床医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当场提供所需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招聘条件,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经审查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符合招考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报考人员不受比例限制,不占面试比例名额。
资格审查的结果详见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另行公告通知。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及以上职称人员除外(直接进入面试,免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由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同组织进行。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日内,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主要考核相应职称的执业医师应具备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考试由德宏州人社局、德宏州卫计委、德宏州医院和德宏师专共同组织。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招聘岗位中的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及以上职称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综合成绩于面试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仍不能确定体检人选的,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空缺的名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由德宏师专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德宏州人社局、德宏州卫计委和德宏师专负责。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名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云南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审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网址:www.yndhec.net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692-3029234、3028133;
(二)监督电话:0692-3028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