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协警员招聘公告
根据昭阳区法院审判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协警员6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为高中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符合体检标准要求。
3、招聘的6名合同制协警员中,男协警员招4名,身高要求1.75米以上;女协警员招2名,身高要求1.65米以上。部队转业军人或警官院校毕业生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简历1份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3月25日—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昭阳区人民法院政工科(办公楼四楼408号),联系电话:0870--2223001。
(二)考试及考核
考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办公技能操作、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等。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昭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招聘人员。
五、聘用及管理
1、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工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2、招聘的合同制协警员用于协助司法警察工作,不独立承担执勤业务。
3、聘用人员按照本院现有合同制人员的工资标准发放,保险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注:最终解释权归昭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