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2018年“学前教育中西部巡回支教试点志愿者”招聘公告
为认真做好我县“学前教育中西部巡回支教试点志愿者”招聘,根据《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学前教育中西部巡回支教试点志愿者招聘等事项的通知》(昭市教通〔2017〕219号)、《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年1月19日)和昭通市中西部志愿者招聘工作业务指导会议(2018年1月23日)要求,现将威信县2018年“学前教育中西部巡回支教试点志愿者”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就近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组织、统一录用、分级负责的原则;
(四)坚持回避制度的原则;
(五)坚持接受纪检监察、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民事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教育事业心和责任感且服从安排的公民。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除名或开除的。
(2)参加各级各类考试作弊尚在禁考期内的。
(3)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招聘范围
支教志愿者原则上面向威信县籍生源公开招聘(以户口簿为准)。若本县生源不足的空缺岗位,面向县外及云南省内籍生源招聘。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2.年龄在16周岁以上(200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该岗位设置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该岗位设置数的,学历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及以上。
三、招聘计划
威信县2018年招聘“学前教育中西部巡回支教试点志愿者”共计30人。具体岗位见《威信县“学前教育中西部巡回支教试点志愿者”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1)。本次所设岗位均属公益岗位。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18年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
威信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允许多报、重报。若出现多报、重报,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2.报名时须本人亲自到场,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半身照一张。若有教师资格证、实习支教半年及以上证明材料(师范院校毕业生)等一并提交。实习支教半年及以上证明材料一般以毕业实习鉴定表为依据;若属于实习支教学校提供的证明,证明上须经实习支教学校负责人手写签名盖单位章方为有效。
3.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即,对报名考生提供的原始证件进行验证审核,审核时,验原件交复印件,对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审核人应在有效的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及审核人“姓名”和审核“时间”。
4.报名结束,若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该岗位设置数的,其空缺岗位及岗位数将于2018年2月26日前在威信教育网公布。符合放宽条件的人员,务必于2018年3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威信县教育局报名,过时不候。
五、拟聘
2018年3月6日前,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根据岗位计划数,依据下列条件顺次确定拟录用人员,同等条件下,家居地点离支教点距离近者优先。若有空缺岗位,在服从调剂的其它岗位落聘者中按照下列条件顺次进行调剂。
(一)各乡镇中心校已临聘在威信县“学前教育中西部巡回支教试点”的临聘人员;
(二)幼师专业毕业生;
(三)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者;
(四)参加过半年及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五)师范专业毕业生;
(六)非师范专业高中及以上毕业生。
具备以上条件者,依次按本科、专科、中专、高中等学历层次择优录用。
六、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威信县教育局公示栏和威信县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体检
公示无异议,由教育局组织体检。体检要求在县级及其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若出现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确定初拟聘人员”中“优先录用条件”的规定进行递补。
八、办理录用手续
(一)拟录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和教育教育局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二)对录用人员实行协议化管理,志愿者服务期为2年。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签订《威信县“学前教育中西部巡回支教试点志愿者”志愿服务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报送市学前教育巡回支教项目办备案)。
(三)凡已录用人员,自签订协议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支教点者,由中心校上报县教育和县人社局取消录用资格。
(四)服务期满,甲乙双方“志愿服务协议”自行终止。
九、待遇
(一)享受志愿者生活补助(即岗位补助)。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按要求到岗和开展工作者,每人每月享受志愿者生活补助2000元(贰仟圆整),每年按12个月发放(即在岗志愿者享受寒暑假带薪休假)。
(二)志愿服务在岗期间,单位每年为每位志愿者购买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三)支教点所在中心校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提高机会。
十、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威信县“学前教育中西部巡回支教试点志愿者”招聘岗位设置表.docx
附件2 威信县“学前教育中西部巡回支教试点志愿者”招聘报名表.docx
威信县“学前教育中西部巡回支教试点志愿者”
招聘岗位设置表
服务支教点(岗位) | 岗位数量 | 学历要求 | 备注 |
威信县玉京山村支教点 | 3 | 高中及以上 |
1.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该岗位设置数的, 2.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该岗位设置数的, |
威信县河口村支教点 | 3 | 高中及以上 | |
威信县龙马村支教点 | 3 | 高中及以上 | |
威信县庙坪村支教点 | 3 | 高中及以上 | |
威信县河坝村支教点 | 3 | 高中及以上 | |
威信县茨竹坝村支教点 | 3 | 高中及以上 | |
威信县楠木村支教点 | 3 | 高中及以上 | |
威信县凤阳村支教点 | 3 | 高中及以上 | |
威信县坡上村支教点 | 3 | 高中及以上 | |
威信县环房村支教点 | 3 | 高中及以上 | |
合 计 | 3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