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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方案

[日期:2018-02-12] 来源:盐津网

盐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队伍建设,经盐津县人民政府同意,拟在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注重德才兼备、能力和水平相结合的原则。

(三)选调工作坚持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业务指导,县扶贫办组织实施。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财政全额拨款的在职在编事业人员。

(二)选调条件

1.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依法行政;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2月11日以后出生);

5.工作年满2周年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1)在履职期内,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公开选调信息由盐津网(http://www.ynyj.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1日至2018年2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盐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政府综合楼5楼),联系人:张国丛,联系电话:3039016,手机号码:15287776425。

3.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4.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盐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选调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即时取消报名人员选调资格。

6、开考比例:开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1:3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选调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按报名人数削减选调岗位数。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2.考试时间:2018年2月26日上午9:00至11:00。

3.考试地点:盐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政府综合楼5楼)。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2月25日下午14:30至17:30。

5. 领取准考证地点:盐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政府综合楼5楼)。

(四)面试

1.本次公开选调的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相关要求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2018年2月27日下午14:30至18:00。

3.面试地点:盐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会议室

(五)考核政审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选调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名单。主要对参选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即“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部通过的为合格;“德、能、勤、绩、廉”等考核内容中只要1项不通过的为不合格。考核工作组同时对选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的其他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六)体 检

由盐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组织拟选调人员的体检。体检参照《云南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待定,体检费用由盐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

(七)公 示

考核结束后,由盐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人员将总成绩、考核情况及体检情况进行汇总后,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必须严格、规范地按照有关考务、考纪组织考试工作。

(二) 通知时效:整个选调工作在发出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及其他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严肃公开选调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选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考资格的;

2.选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选调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选调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公开选调有关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驻发改局纪检组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监督举报电话:6632689,手机号码:13466239788。

五、选调手续办理

对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选调领导小组将情况汇总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盐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2.盐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计划表

盐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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