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17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昭通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昭人社通〔2013〕168号)和《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昭人社通〔2014〕3号)文件精神,决定对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开展集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更加注重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实行考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公开选调条件、对象及选调岗位数
(一)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且流向合理;
3.身体健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对象。
符合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2年以上(截至时间为2016年11月13日),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身份为工勤人员的不得参加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选调;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数。
本次市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0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详见《昭通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期间,各选调单位集中开展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昭通市人社局考试中心(昭阳区晨曦路56号)。
(四)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3)一式三份、《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任职证明、《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6)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每人需交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5张和以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的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的格式要求为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20K。电子照片处理统一使用本本通告所附的《电子照片审核处理软件》(附件8)尽情处理。
2.资格审核。
公开选调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公开选调条件。请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岗报名,并提供完整材料。
选调岗位对专业的审核参照《昭通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业指导目录(试行)》(附件7)进行审核,如所学专业未在专业指导目录内的,报考人员需将所学专业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提交给报名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结合公开选调岗位职能职责确定该专业是否符合选调岗位的专业需求设置。
3.报考费用。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考试办法及考试内容
1.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参加公开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及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加权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椐本次笔试的总体情况进行划定。
3.公开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的职位可以开考,再根据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可以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步的选调程序。
五、笔试
(一)组织方式。
昭通市安全科学技术中心的笔试工作由昭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昭通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昭通市航道养护队、昭通市公路测设队、昭通航运技工学校的笔试工作由昭通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云南省昭通市支会、昭通市商务信息服务中心的笔试工作由昭通市商务局组织,昭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昭通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笔试工作由昭通市住建局组织。其余选调单位的笔试工作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昭阳城区;具体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考生请于2017年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为:笔试工作由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在市人社局考试中心(昭阳区晨曦路56号)领取,笔试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的在选调单位领取。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由选调单位的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时间为11月30日前,具体面试安排以各选调单位的通知为准。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的内容和方式应当针对各职位的特点和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公开选调岗位确定。
3.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70分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步的选调程序。
七、组织考察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第1名综合成绩并列时全部并列人员进入考察对象,若第2名综合成绩并列时第1名和并列的第2名全部人员进入考察对象,若公开选调人数与笔试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达不到1:2,则所有笔试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全部进入考察,若考察对象中出现考察不合格人员时,在同一职位中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若考察中有人放弃考察,则不再递补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主要对公开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与评价,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八、体检
考察合格拟选调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若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体检,则不再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参加选调人员自行承担。
九、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调动和聘用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十一、组织及纪律
(一)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事业单位选调后,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报名时须本人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三)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公开选调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允许参加昭通市内的公开选调,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未参加公开选调程序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五)从事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咨询电话:
昭通市第二纪工委监督举报电话:0870-2220776
昭通市人社局事业科政策咨询电话:0870-2120731、2136550
昭通市人社局考试中心报名咨询电话:0870-2125983
附件:
1.昭通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2.昭通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3.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
4.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同意报考证明
5.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经历证明
6.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1-6下载)
7.《昭通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下载)
8.《电子照片审核处理软件》(下载)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