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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遴选下属事业单位面试方案公告

[日期:2017-10-27] 来源:曲靖党建网

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公开遴选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公告

为做好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曲靖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曲办字〔2017〕42号)的规定,按照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公开遴选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安排,现将曲靖市事业单位主管机关核准的面试方案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如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5天向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交考生本人署名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不按规定提交或拒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所需时间为25分钟。

(二)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分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所占分值应不低于60%),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前从面试考官人选中抽签确定,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其中遴选单位的考官不得超过 2 人,其他考官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选派。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11月3日15:00(星期五)。

面试地点: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六楼会议室。

面试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有关面试事项的公告。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

(二)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及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五楼候考室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

(七)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面试考场,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计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5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十四)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及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遇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九、考察、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9月13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由曲靖市纪委派出第八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迟到(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或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计零分,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由此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组织面试的部门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处理。

(五)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

十一、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874-6068333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八纪工委 0874-3128561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8967946

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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