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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五届全国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红河州现场招聘会邀请函

[日期:2017-10-18] 来源:红河人才网

第五届全国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红河州现场招聘会邀请函

尊敬的用人单位:

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第五届大中型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148号)有关要求,结合“城市联动,精准发力,高效就业”主题精神。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红河州人才市场将于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举办“第五届全国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红河州现场招聘会”,现诚邀各用人单位莅临参会,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红河州人才市场

二、举办时间: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

三、举办地点:红河州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红河州工业园区8号路州车管所大门对面红河政务服务大楼一楼)

四、参会对象

(一)单位:国有企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三资企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各类非公经济单位和需要接收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二)个人:所有求职人员。

五、参会办法

(一)参会单位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资质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跨地区的企业招聘除提交以上规定材料外,根据《云南省人才市场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还需提交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或者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介绍信。

(二)招聘会摊位申请时间: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1月14日。

(三)参会企业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时间: 2017年11月14日前(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周末正常公休)

地点:红河州人才市场一楼业务大厅(红河州工业园区8号路州车管所大门对面红河政务服务大楼一楼)。

报名材料:报名单位出示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招聘会摊位申请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邮件申请:下载并填写《招聘会摊位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完后将《招聘会摊位申请表》电子版、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ynhhrc@126.com邮箱。

红河州人才市场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会与参会单位联系并发送报名成功的回复。报名成功后,请参会单位在参会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招聘会摊位申请表》的纸质版(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交至红河州人才市场。

(四)因场地有限,本次招聘会共设摊位60个,参会单位的展位按报名先后顺序进行安排,因摊位数量有限、额满即止,请提前申报。

六、 提供服务

(一)招聘会现场设立顾问咨询台,为参会单位及毕业生提供政策法规咨询。

(二)招聘会将通过搜索人才信息资源库、网络信息发布、向省内各大中专院校发布信息等多种渠道吸引州内外毕业生现场参会。

(三)提供“全国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红河州精准服务平台”的相关服务。用人单位可以在精准服务平台上注册并上传职位需求信息;高校毕业生可以在精准服务平台上投递简历并进行免费职业能力测评,获得职业能力测评报告。

七、参会费用

(一)招聘单位

招聘摊位费150元/单位。我市场为每家参会单位提供招聘桌椅一套、瓶装矿泉水两瓶。

注:中餐、招聘广告、招聘表格请招聘单位自行准备。

已填报摊位申请表的单位因故要取消摊位时,应于会前一周及时告知我市场,未提前告知我市场需取消摊位的,所产生的费用由申报单位承担。

(二)求职者

求职者免费入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招聘会安保人员对疑似违禁物品有权进行检查。

八、会务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红河州人才市场

地址:红河州工业园区8号路红河政务服务大楼一楼(州车管所大门对面)

电子邮箱:ynhhrc@126.com

报名电话:0873-3734501

联系人:郭老师

附件:20171116摊位申请表.doc

红河州人才市场

2017年10月18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yangying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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