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机关、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及教师公告
根据《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盐津县人社局、盐津县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系统内教师调动规定(暂行)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115号)文件精神,经盐津县教育局党委研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从全县学校中公开选调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及教师。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岗位
(一)盐津县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10名:其中党委办工作人员2名,行政办工作人员1名,学生资助中心扶贫工作人员2名,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人员2名,教育股工作人员1名,人事股工作人员1名,计财股工作人员1名。
(二)盐津县第二中学7名:其中初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英语教师2名、初中物理教师1名、初中政治教师1名、初中语文2名。
(三)盐津县第三中学14名:其中高中语文教师1名,初中语文教师1名,初中数学教师2名,初中化学教师1名,初中信息技术教师1名 ,初中地理教师1名,高中英语教师1名,初中英语教师4名,初中历史教师2名。
(四)黄葛槽小学3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1名,小学数学教师1名,小学体育教师1名。
(五)育苗幼儿园4名:学前教育教师,其中1名限男性。
(六)盐津县特殊教育学校2名:其中培智教育生活语文教师1名,培智教育生活数学教师1人。
(七)牛寨中学1名:初中语文教师。
(八)落雁中学5名:其中初中数学教师1名,初中语文教师2名,初中地理教师1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
(九)艾田中学2名:其中数学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十)豆沙中学1名:初中英语教师。
(十一)柿子中学1名:初中英语教师。
二、资格条件
(一)盐津县教育系统内在职在编教师,任教工作3年及以上。
(二)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学历、专业要求见《盐津县教育局2017年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及学校教师简章》。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到的。
3.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聘岗位工作未满服务期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考教育局局机关工作人员的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2017年8月22日。
报名地点:盐津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报考学校教师的
报名时间:2017年8月 21日-2017年8月22日。
报名地点:各招聘学校
报名时持有效证件(原件)即: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获奖证书。
资格审查:由公选领导组办公室按照选聘岗位要求组织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考察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综合考试方法。笔试以写说课稿为主,面试以说课为主,幼儿教师、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增试对口专业内容。
(一)、学校岗位
1.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考试科目: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2017年8月23日早上8:00-10:00写说课稿,11:00-18:00说课。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
考试地点:各设岗单位。
2.考试采取100分制,其中撰写说课稿30分,说课50分,回答问题及专业知识20分。
3.按照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入考察。考察不合格,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教育局机关
机关工作人员均按照笔试+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1.笔试(50分)
2017年8月23日上午8:30-10:00。
2.面试(50分)
2017年8月23日上午10:30起至结束,按照抽签顺序依次面试。
3.考试地点:盐津县教育局
4.按照总成成绩1:1的比例进入考察,考察不合格时,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人员和公示。
(一)报考人员考试、考察不合格,取消相应选调岗位。
(二)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公选人员名单并公示。
(三)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选调对象在选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等干扰选调工作正常进行的不良行为的,取消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工作纪律。
附件:
盐津网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