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1、江川县第一中学
江川县第一中学坐落在江川县城以南1公里,距离玉溪市区约20公里,距离省会昆明90余公里。它南靠福德山,北望星云湖和抚仙湖。校园环境优美,龙潭清泉长流,芳草缤纷,佳木葱茏,景色宜人。
学校占地266亩,建筑总面积12.9万平方米。2010年启动学校改扩建工程,建成一个标准田径场和游泳馆,新建3栋教学楼(附设2个报告厅)和七幢教师宿舍。所有教室均配备网络及现代化多媒体设备。目前,学校二期改扩建工程正在建设中。新的改扩建工程完成后,学生生活区、运动区、图书阅览办公区、教职工生活区的布局将完成。
江川县第一中学是云南省一级完全中学,现有51个班级。多年来,学校紧紧围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总体目标,以“特色兴校、质量立校、规范治校”为工作思路,勤抓实干,开拓进取,被评为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绿色学校、云南省德育先进集体、云南省科技示范学校、云南省对口支援薄弱高中先进单位,教育教学质量稳居全市县级中学之首,培育出一批又一批的优秀人才,为江川教育写下了辉煌的一笔。
2、江川县第二中学
江川县第二中学座落于江城镇,处江川北部,东临抚仙湖,南临星云湖,在原江川文庙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环境优雅,文化气息浓重。学校占地面积88.99亩,校园规划整齐,新建标准化的田径场。学校现有24个教学班。
江川县第二中学秉承“团结、求实、勤奋、进取”的校风,承接历史的辉煌,在新的时期,办学水平逐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稳步上升,取得了较好的办学效益,多次受到省市表彰,先后被评为玉溪市文明单位标兵,云南省文明单位,认定为云南省二级一等完中。目前,学校正积极准备申报省一级高中。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江川县第一中学:语文教师3人,数学教师3人,物理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
江川县第二中学:语文教师2人,数学教师2人,英语教师2人、政治教师1人、物理教师1人、化学教师1、信息技术1人、音乐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
三、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14年省级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
2、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基础课,指导一门活动课,开设1—2门选修课;
3、能独立完成常规教学要求的各个环节(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辅导、实验、检测、成绩分析、评价等);
4、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
5、所学专业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具有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6、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者,普通话水平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2月24日至2月2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江川县人才劳动力市场一楼大厅(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大街街道星云路西段25号,江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
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报名地点递交相关材料,现场经用人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应聘材料中应提供身份证、毕业学校或学院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学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表等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同时还需交小一吋免冠近照2张。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课堂教学二部分,分值各为100分,所占比重为4︰6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课堂教学×60%
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课堂教学:按笔试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课堂教学人员。课堂教学时间另行通知。
3、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课堂教学成绩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课堂教学人员比例不足1:3的岗位,实行课堂教学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课堂教学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分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5、公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就业协议签订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协议签订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签订协议,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以拟聘用人员确定办法进行递补。
7、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审验,拟聘用学校依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未能提供相应证书的,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报到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任制管理,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1、应聘人员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招聘工作由江川县纪委监察局派员监督。
监督电话:0877-8011802
六、报名咨询电话
江川县教育局人事股:8011829
江川县教育局 江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