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昌宁县2017年
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的通知》(云教人〔2017〕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7〕5号)和《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保政教发〔2017〕70号)的要求,经2017年4月27日昌宁县教育局班子会议研究,并报经昌宁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昌宁县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25个)
2017年,云南省教育厅下达我县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25人,结合实际,设学前教育岗位4个,小学岗位21个。
(一)学前教育岗位:学前教育4个。
(二)小学岗位(21个):语文4个,数学4个,英语5个,信息技术2个,音乐2个,体育2个,美术2个。
二、招聘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招聘数的30%)。
(三)年龄在30周岁(1987年5月17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往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二)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语文、数学、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学科教师的,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应聘英语、美术学科教师的,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应聘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的,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三)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并能够适应设岗地区乡村学校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四、考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5月17日工作日8:00—18: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毕业生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进行网络报名。
3.报岗要求:每名考生只能任选1个岗位报考。
4.资格审查:昌宁县教育局于2017年5月23日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核。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17年6月19日—21日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三)笔试
1.总体安排:笔试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由保山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具体组织考试。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9:00—11:30。
3.笔试地点:准考证所标考点。
4.笔试内容: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继续沿用云南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学前、小学和中学三个类别:应聘幼儿园教师考学前教育1个学科;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小学、中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云南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由省招生考试院自考教材部发行(购书地址:昆明市学府路61号,联系人:赵昆华、肖青,电话:0871-65162385)。
5.考务管理。考点由保山市教育局在隆阳区城区统一设置。笔试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执行,严肃考风考纪。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考试违规者按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2017年7月10日前,省教育厅将考试成绩发到各州市教育局,同时在云南教育网公布。考生需查分者,在7月12日前自行到昌宁县教育局报名登记,由县教育局报省教育厅进行统一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
(四)面试、体检和聘用
1.面试
笔试结束后,昌宁县根据设置岗位和学科确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从高到低以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由昌宁县特岗教师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由拟面试人员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查,若审查出现报考信息与实际材料不一致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缺额在所报岗位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无递补人员的岗位向市教育局申请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等于总成绩(面试办法另行公告)。
2.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云南教育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3.聘用
(1)确定拟聘人选。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并通过云南教育网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提出拟聘特岗教师人选,经云南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后,拟聘特岗教师与昌宁县教育局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期三年。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三年考核合格且自愿在本地学校从事农村基层教育工作的,报县、市人社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正式在编教师管理。
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昌宁县教育局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以5年禁考的处罚。
(2)岗前培训。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5学时。岗前培训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3)上岗任教。特岗教师由县教育局派遣到缺岗学校,由缺岗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并负责日常管理。
(4)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应积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并在上岗后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作纪律
(一)县特岗教师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聘指标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严格把握招聘政策,充分考察应聘人员从事教育工作的综合素质,严格招聘程序和资格审查,周密组织,切实把好教师入口关,确保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招聘质量。
(二)县教育局要将特岗教师招聘作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的一项重大措施,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信息传播手段,向毕业生和社会宣传特岗计划的方针政策和特岗教师招聘的有关信息,做好应聘毕业生政策咨询解答等工作。
(三)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将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本公告由昌宁县特岗教师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5—7130700
特此公告
附件:云南省昌宁县2017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昌宁县特岗教师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8日
附件:
云南省昌宁县2017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岗位 | 专招本科生岗位 | 其他岗位 | 备 注 | ||||||||
学科 | 岗位数 | 中学 | 小学 | 幼儿园 | 学历 | 岗位数 | 中学 | 小学 | 幼儿园 | 学历 | |
语 文 | 4 | 4 | 本科及以上 | 专科及以上 | |||||||
数 学 | 4 | 4 | |||||||||
英 语 | 5 | 5 | |||||||||
物 理 | |||||||||||
化 学 | |||||||||||
生 物 | |||||||||||
地 理 | |||||||||||
历 史 | |||||||||||
政 治 | |||||||||||
信息技术 | 2 | 2 | |||||||||
体 育 | 2 | 2 | |||||||||
音 乐 | 2 | 2 | |||||||||
美 术 | 2 | 2 | |||||||||
学前教育 | 4 | 4 | |||||||||
合 计 | 18 | 14 | 4 | 7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