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德宏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及省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文件精神,经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德宏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7年全州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4人,其中:定向招聘三项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26人。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一)普通岗位
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2017年毕业的非在职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18至40岁,其他人员18至35岁。年龄计算截止2017年4月11日。年龄段有具体要求的请查看招聘岗位计划表“其他招聘条件”项。
(二)定向岗位
此次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4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2年、2013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3年、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2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3年、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祖国;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2017年德宏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选优、引进研究生)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毕业生。
3.2017年4月1日(含1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2012年以来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6.在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不得参加普通岗位的报名。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17年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报考人员须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网站地址: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09:00至4月17日18:00;
网上交费时间:2017年4月12日09:00至4月19日24:00;
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4月11日10:00至4月18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5月31日09:00至开考后半小时内。
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本次招聘考试将在2017年4月18日18:00前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工作。为提高审核效率,本次报名资格初审将利用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无法判定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提交审核后台进行人工审核。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可直接联系招聘单位所在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询问。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否则可能因为审核不通过影响你本次考试报名。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报考岗位的所设置的形式要件,资格复审时,还要求考生提交各种所报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是否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请考生务必准确无误地提交相关报名信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三)有关要求
1.考生报名参加德宏州教师、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定向招聘考试,只能选择其中1个岗位,不能多报或重报。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首先进行用户注册(报考人员尽早登录注册,以防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恶意注册)。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如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则不能通过后续的资格复审。报名时由计算机自动审核,对计算机确认不了的专业,按管理范围分别由州、县(市)组织人社部门进行人工审核。报考人员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通过资格审核后将不能再进行信息修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考生报名,请对照《云南省2017年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的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专业,按照岗位表设置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学位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较为常见,报名及审核专业时是以毕业证专业名称为评判依据,学位证不作为对专业的审核或评判依据;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的,可视为同一专业;报考专业中若出现音同字不同的视为相同,如:“侦察”与“侦查”)的所属目录,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若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以任意一种从属报名;若所学专业未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先咨询报名资格审核部门,若满足要求,报名时“所学专业”栏选择“其他…”,并在随后“未纳入目录的专业名称”栏填写自己的所学专业,提交进行人工审核。若原本需要人工审核的报考人员在人工审核结果返回前改报其他岗位,并通过了计算机审核,报名系统将以计算机审核结果为准。
若报名信息与所持证件资料不相符合,则属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4.除报考条件为“不受报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外”,其他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交费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及以上方能开考。不开考的岗位报考费,在考试结束后退还报考人员。因考生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5.关于2017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请查阅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hrs.yn.gov.cn/)。
6.2017年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业目录按照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7.考生报名时须详细填写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资格复审、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时电话联系不上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8.学历要求为“高中学历及以上”,取得职高、中专毕业证也视为符合学历要求。
(四)缴费和准考证
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17年4月12日09:00至4月19日24:00时期间完成交费。笔试分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
2.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5月31日09:00时至6月3日开考后半小时内,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由省人社厅统一提供笔试服务,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0日内,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dhrs.yn.gov.cn/)网站公布。
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本次笔试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每一类别都分别对应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每个岗位考试类别请考生查看岗位计划表。
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的考生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1)《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2)《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参加云南省运动会十四届及以后获奖运动员加分记入笔试成绩。德宏籍生源,代表德宏队参赛,在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获得单项金牌和集体项目第一名成绩的运动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加照顾分5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获银牌和集体项目第二名成绩的运动员加照顾分3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获铜牌和集体项目第三名成绩的运动员加照顾分2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德宏籍生源,云南省运动会十四届及以后取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书的运动员,加照顾分2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二)专业技能测试
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请查看岗位表,专业技能测试,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测试方案后,在笔试结束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00÷300×50%+运动员加分”从高到低确定。《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安排请考生在考试笔试成绩公布20日后到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hrs.yn.gov.cn/)查询。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50%。
(三)综合成绩计算
1.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00÷300+运动员加分]+加分。
2.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00÷300×50%+运动员加分]+专业技能测试×50%+加分。
3.笔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七、考生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条件是否相符进行对比核实。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2017年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件正在办理的,可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要求为德宏户籍生源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生源地学籍证明材料的原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加分证明的原件,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也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报考州直部门岗位的考生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州教育、卫生等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复审,报考各县(市)岗位的考生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市)教育卫生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若有资格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该岗位成绩依次递补。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数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并对其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依次按报考本岗位的成绩递补,跨年不再递补。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hrs.y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可办理聘用手续。
十、聘用
(一)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审批表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州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审批表,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二)乡镇卫生院医学岗位调剂聘用
本次招聘,若乡镇卫生院医学岗位出现空岗,考生可自愿按岗位专业需求报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聘用人员。
(三)医学专业本科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自愿到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岗位工作(除县、市政府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外),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通过考察择优聘用,但服务必须满5年及以上,服务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脱离该岗位。
十一、其他
(一)报考普通岗位的考生,德宏州(德宏户籍或德宏生源地)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综合成绩)。
(二)报考普通岗位的考生,德宏州农村独生子女(由德宏州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提供证明)加照顾分3分,计入总分(综合成绩)。
(三)报考普通岗位的考生,《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综合成绩)。但报考人员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至报名地点审核合格后,方能确定加分。
(四)同时符合上述(一)、(二)、(三)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五)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少数民族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的顺序为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其他少数民族;属于同一民族的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学历仍相同,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六)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按上述第(五)条执行。
(七)若按上述规定仍无法确定的,由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和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
(八)生源地和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迁入)限制,报考人员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因考入德宏州各大中专院校而迁移户籍至德宏州的原非德宏州户籍报考人员视为不符合报考德宏州“生源地或户籍要求”)。具体要求以岗位表所列条件为准。
(九)截止2017年4月在德宏州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和在德宏州三年聘期满的特岗教师可按德宏籍生源对待。
(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计划可能会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聘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十一)本次考试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德宏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历年命题专家、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本公告所附所有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三)特别提醒考生注意:根据省人社厅考试时间安排,教师岗位、非教师岗位、定向招聘同时笔试,每名考试人员只能选择一种考试。
十二、纪律要求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考生五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和德宏州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州级主管部门联系。该公告及招聘岗位表可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hrs.yn.gov.cn/)查询。
0692-2213725(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与考务科)
0692-2122111(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692-2131106(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4151725(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7178893(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8180638(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6161420(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017年公开招聘德宏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定向岗位“岗位代码”有更新)4月11日已更新(定向岗位“岗位代码”有更新)
特此公告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