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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德宏职业学院再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日期:2017-03-20] 来源:德宏职业学院

2017年德宏职业学院

再次组织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德宏州人民政府批准,2017年德宏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24人。我校通过参加2017年3月15日、16日昆明医科大学和云师大专场招聘会现场考核招聘,目前还剩余8个岗位。经学校研究,预定于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在德宏职业学院(芒市营水路11号)再次组织公开考核招聘教师8人。现将有关考核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德宏职业学院2017年再次组织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岗位序号 招聘单位名称 事业单位分类情况 拟聘人数 招聘岗位 学历条件 专业条件 生源地或民族要求 学位要求
1 德宏职业学院 公益二类 1 汽车专业理论课教学(汽车工程系) 二本及以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车辆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轿车修理与检测,现代汽车高新技术研究,汽车计算机辅助工程,汽车电子与智能化,汽车电子工程,汽车运用与工程,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改装技术,汽车运用技术,汽车及机电设备维护与运用,汽车及机电设备应用与维护,汽车及机电设备运用及维护,汽车及机电设备运用与维护,汽车及机电运用与维护,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技术与维修,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维修,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汽车维修与检测,汽车维修与营销,汽车修理,汽车应用技术,汽车应用与技术,汽车应用与维修,汽车运用,汽车运用工程,汽车运用与工程,汽车运用与技术,汽车运用与维护,汽车整形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运用工程,汽车车身工程,车辆性能检测及故障诊断技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车辆技术,新型车辆高新技术研究,车辆综合节能及新型动力汽车技术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德宏州五种世居少数民族。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     1 临床医学理论教学(临床系) 二本及以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临床医学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 1 口腔医学教学(临床系) 二本及以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口腔医学  
4 1 发电教学(机电工程系) 二本及以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水利水电工程 德宏州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德宏州五种世居少数民族
5 2 会计教学(财经商贸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会计审计类、经济类、金融类专业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6     2 临床医学理论教学(临床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生理学,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考核招聘对象

完全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应届毕业生指2015、2016、2017年毕业的毕业生。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符合资格条件者将填写好的《2017年德宏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一、链接下载)、《2017年德宏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汇总表》(附件二、链接下载)和本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本,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142017876@qq.com,并在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德宏职业学院XXX岗”。

(二)资格审查

德宏职业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梳理,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以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初选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予于登记,并通知其参加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

(四)面试考核

应聘人员携带提交过的所有材料原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应聘人员进行2分钟自我介绍,自选本专业课题说课或讲课15分钟。面试满分10分(10分制),测评专家按照《德宏职业学院2017年考核招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表》列出的教育教学能力等6项指标逐项各自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出每人的平均分(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得分高低排列,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聘。对同一学科测评分数相同又只拟聘1人的毕业生进行复试,面试成绩将当场公布。(综合平均分达不到9分及以上者,一律不予聘用)。

(五)签订协议

面试结束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学院的相关领导合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之前,拟聘用人员向学院交就业保证金1万元。

四、体检

由德宏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安排。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由德宏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公示。

六、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在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说明

聘用人员到校工作1年后,进行试用期届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协议,考核合格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或取得高校教师资格“两学”考核合格分数)者,给予转正、定级,考核合格但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只能转正,不能定级。到校工作2年内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工作两年内不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协议。

八、学院考核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0692----2105661(德宏职业学院人事处)

18088210367(杨老师)

15096690211(汪老师)

九、监督电话:

0692----2122111(德宏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0692----2105676(德宏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附件:

附件一:《2017年德宏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二:《2017年德宏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汇总表》

德宏职业学院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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