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
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玉溪师范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中国国家级园林城市”、“中国十佳休闲宜居生态城市”、“全国卫生城市”——云南省玉溪市。学校共有14个专业学院,开设有56个本科专业,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云南省文明单位”和“云南省文明学校”等称号。根据《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使用通知单》的批复,我校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教学/科研岗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往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博士研究生采用常年招聘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四)年龄及其他要求:
1.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15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3月15日之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5日之后出生);
3.具备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学生教育管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玉溪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五、相关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
1.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和其他待遇。
2.享受税前安家费20-40万。其中,校内基础税前安家费20万元,分8年计发;对于符合《玉溪市人才引进办法》中规定引进的第五类人才,即“我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的全日制博士生”,可申报玉溪市人才引进项目,如果申报的项目获得批准,在享受校内基础税前安家费(20万)的基础上,可再获得20万的税前安家费(发放方式按照玉溪市相关规定执行);若申报玉溪市人才引进项目未获批准或无申报资格的,可根据所引进人才的学缘、学科紧缺度、科研成果、发展潜力和需完成的科研任务等综合因素,在享受校内基础税前安家费(20万)的基础上,再给予0-10万元的校内税前安家费,具体数额及发放方式由双方共同商定。
3.安排税前科研启动费3万元;科研启动费的使用按《玉溪师范学院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按月享受学校博士津贴。
5.五年内免费提供一套过渡性住房或给予房租补助。
(二)其它人员:正常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
(三)更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30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注意:邮件添加的附件不得设置下载期限)。报名邮箱地址:rczp@yxnu.net。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请在邮件的主题中注明毕业院校、姓名、所学专业、报考岗位(报名邮件名称格式为:“XX大学+李某某硕士(或博士)+理论物理+报考理学院+招聘岗位代码”,不按此格式报名的邮件不予受理);如实填写《玉溪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玉溪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未填写《玉溪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玉溪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生信息采集表》的求职邮件我校不予受理,若考生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
①2017年毕业的考生应提交毕业学校签章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个人简历、学习成绩表、身份证、英语四、六级证书及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②其他考生应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③考生获得的社会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代表性论著等材料;
④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人员报考,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还须出具本人签名的放弃公务员身份的承诺原件;
⑤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所需材料经压缩后以同一邮件的另一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招聘监督小组和用人单位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并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后,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校园网(http://www.yxnu.net/)上予以公布。
(三)考核
1.开考比例:
(1)博士研究生岗位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硕士研究生岗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人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或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对少数特殊专业、急需专业的招聘岗位,经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
2.考核方式:
(1)博士研究生只进行专业能力考核;
(2)硕士研究生按照专业(岗位)能力考核和综合考核(含笔试和面试)方式及程序参加考核。
3.考核内容
(1)专业(岗位)能力考核
教学/科研岗专业能力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成绩以百分制计分,考核内容包括试讲和科研能力两部分。试讲时间的长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对考生试讲效果进行评分,科研能力根据考生的科研成果进行评分。
专业(岗位)能力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阶段考核,70分及以上者根据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进入综合考核。若达不到比例条件的,报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进入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含笔试和面试):由人事处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笔试考核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面试考核内容为演讲、抽题回答和现场提问等。
4.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1)博士研究生个人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
(2)硕士研究生应聘教学/科研岗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
以上成绩按四舍五入后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5.考核时间、地点:到校考核时间拟定在2017年4月中旬或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我校校园网上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学校人事处对考生的考核总成绩进行审核,并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由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若考核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拟录用人选范围。
(六)考察
由学校对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拟录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录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体检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体检,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2次后仍不合格时,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体检须在三甲医院进行,拟录用人员对首次体检结果如有异议,可于学校获得本人体检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申请进行复检,复检申请经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医院完成复检。考生只能申请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八)公示
由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的拟录用人选,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录用人员名单在我校校园网上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考生,不予聘用。为保护报考人员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九)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考察、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意向性协议,并报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当录用人员放弃签约时,经报请学校研究同意后可与后续名次的考生签约。
学校按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学校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它说明事项
(一)在国外攻读硕士的留学人员,其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且硕士毕业专业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一致。
(二)考生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三)公开招聘工作由玉溪师范学院纪委监审处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玉溪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
(四)本公告由玉溪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877-2058559、15706970557(人事处)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877-2058862(纪委监审处)
玉溪师范学院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4号
附件:
3.玉溪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生信息采集表
玉溪师范学院
2017年3月15日
在线查阅:玉溪师范学院2017年招聘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