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关于招聘交通协管员的通告
因工作需要,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男性交通协管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公安交警工作;
(二)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责任心强,具备为民服务、吃苦耐劳精神,能自觉服从工作调配和安排;
(三)年龄在21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能熟练操作电脑;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五)持有C1类以上(含)机动车驾驶证三年以上且没有发生致人死亡、重伤或重大财产损失负交通事故次要以上责任记录,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
(六)熟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知识;
(七)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吸食毒品的,酗酒行为的;
(二) 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疾病史的;
(三)曾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的;
(四)与原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五)因违规行为被取消考试员资格记录的;
(六)现任职驾校教练员或者社会考场的工作人员;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交警工作情形的。
二、工资待遇
(一)经资格审查、电脑操作、驾驶测试、面试考核后择优聘用。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购买五险。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考核绩效工资及加班补贴,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7年02月15日—02月20日。
报名地点: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个人简历等资料到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报名。联系人:杨正帆,联系电话:0692—2115008。
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