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红元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招聘公司财务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红河州红元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元公司”)的工作需要,经中共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聘用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财会相关专业毕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具有连续五年以上会计从业经历,精通企业会计制度,熟悉工业会计、熟悉金融融资业务者优先;
4.有较强的沟通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5.符合公司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原单位辞退不满两年的;
4.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金待遇
(一)按管委会现行薪酬方案执行。
(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月薪3500元。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填写《红元公司招聘财务人员报名表》后投递到报名邮箱中,报名表见附件。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
报名邮箱:905046747@qq.com。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收到红元公司工作人员通知的应聘人员即为报名成功。
(四)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需提供个人简历、自荐书、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学术(科研、工作)成果及获奖励荣誉证书、从业经历证明以及能证明与岗位匹配的各种资料。上述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5份)于2017年1月6日(周五)17:30前提交。
电子版材料提交邮箱:905046747@qq.com(清晰彩色扫描件,*.JPG格式,附件总大小控制在10M以内,邮件主题为“姓名+红元公司财务人员应聘”)。
纸质版复印件材料(一式5份)提交到红元公司。公司地址:蒙自市红河大道中段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7室。联系人:李茜,联系电话:0873—3666092。
四、考评方法、步骤和内容
(一)经历业绩评价
由红元公司工作人员对报名成功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经历业绩评价。于2017年1月9日,在红河人才网公布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天。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红河人才网通知。面试时,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方式待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评审、面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红河州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它
本公告由红元公司负责解释,地址:蒙自市红河大道中段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7室。联系人:李茜,联系电话:0873—3666092。
红河州红元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