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碾米车间设备操作管理工1人 。
(二)粮食保管员2人。
(三)销售人员1人。
(四)粮食检验员1人。
二、 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粮食工作,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政审条件。
(二)碾米车间设备操作管理工。能熟练掌握机械设备操作,有机械修理实作经验或取得修理类职业资格证者优先。乡镇粮点工作,强体力劳动,限招男性。
(三)粮食保管员。能认真学习粮食保管技术,不怕脏、不怕累,能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乡镇粮点工作,强体力劳动,限招男性。
(四)销售人员。综合协调能力强,有丰富的销售经验和较高的协商谈判能力。乡镇粮点工作,强体力劳动,限招男性。
(五)粮食检验员。食品检验或相近专业毕业,取得检验职业资格证者优先。强体力劳动,限招男性。
(六)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民族不限,身体健康,昌宁县户籍,大专以上文化,取得两年以上C1驾驶执照。粮食检验员岗位保山市户口。
(七)具有岗位要求的优先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并可适当放宽录用条件。
三、岗位工资待遇:
所有工种属强体力劳动,乡镇粮点工作。工资待遇21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工伤、生育、失业、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不提供食宿。
四、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11日公开发布岗位条件,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下午17时整。报名时间:早上8: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五、报名时所需材料
(一)个人简历一份;
(二)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三)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一份。
六、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昌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报名,报名时应确定应聘岗位。咨询联系电话:0875-7131998、18987509596;联系人:徐先生。
七、岗位调剂
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若个别岗位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较少,招聘方可根据应聘方的意愿进行报名岗位调剂。
八、选拔、录用方式
(一) 面试初选:所有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方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录用: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取1:1确定体检名单。
(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体检。身体条件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体检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招聘手续。
八、招聘监督电话
昌宁县粮食局:0875-7130629
昌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