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是由国家能源局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设立的水电行业质量监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水电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国家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能源局的要求分三级设置: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分站、水电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其中,分站是总站的派出机构,负责区域内国家核准(审批)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具体工作,并受所在区域能源主管部门委托负责行政区域内核准(审批)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具体工作。
水电质监总站于2014年12月在昆明正式成立了云南分站。云南分站是总站在云南省的派出机构,负责区域内国家核准(审批)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日常具体工作,并受云南省能源局委托负责云南省核准(审批)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具体工作。因分站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分站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员要求
岗位:分站主任工程师
1、招聘人数:1人。
2、岗位描述:主要从事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3、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认同水电总院企业文化,为人正直,责任心、事业心较强;具有较好的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2)年龄50周岁以下。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水电水利、土木工程类专业学历。
(4)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的执业资格。
(5)具备15年以上水电水利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咨询、建设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工作经历和经验。
(6)担任过水电、水利工程设计专业室主任、副设总及以上岗位,或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副经理、副总监及以上岗位,具有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从业经历。承担过大中型水电站工程设总、总监、施工项目经理职务者优先考虑。
(7)能独立承担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咨询、工程验收等业务工作;熟悉水电等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宏观政策法律法规。
(8)其他能力要求。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书面表达、口头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能适应和承受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劳动强度和工作压力,可以承担高密度或长期出差。
(9)同等条件下,具有昆明市当地户口或具有五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者可优先考虑。
二、应聘程序
(一)预审报名。符合条件者可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通过指定电子邮箱报名。同时上传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和简历中提及的资格证书扫描件各1份。(简历和扫描件请以压缩包形式用邮件附件形式发送,邮件和附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标准格式)。
(二)资格审查和初选。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履历分析,并通知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根据资格审查、初选和面试结果,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三)对考察人选从业表现及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了解,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聘用。根据初选、面试和考察考核情况确定聘用人选,按照我单位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邮箱:sdslghsjzy@163.com;谢绝来电、来访。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4日。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