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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医院2016年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日期:2016-09-05] 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江市人民医院关于

2016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充实丽江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满足医院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卫生系统人才队伍素质,经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特公开招聘50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年龄等要求。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2016年编外工作人员招录计划表》附后。

四、报名程序及笔试、岗位能力测试、体检时间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9月14日早上08: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30时。

2、报名地点:丽江市古城区福慧路526号丽江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人力资源部,报名咨询电话:5116184。

3、注意事项: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本人近期证件照1张,上述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未携带原件者将不予以报名。如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前来报名者,可由他人进行代报,但必须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不接收代报。

4、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岗位能力测试时间

2016年9月21日全天。

(三)体检时间

2016年9月22日。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于规定时间在丽江市人民医院统一报名,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医院自行组成各专业的考试考核组,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相关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测试分笔试和岗位能力测试。笔试和岗位能力测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完成后按招聘岗位的1:2或1:1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中去,也不设定最低控制分数,岗位能力测试最低控制分数为60分,测试完成后按考生最终测试成绩的高低顺序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批

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八、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

(一)编外人员与合同签订

符合聘用条件的编外人员经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与其劳动者签订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合同,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理签证。合同期限分签为一年、三年、五年、十年,如十年以后仍需续签者按国家相关实时政策签至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相关退休手续,享受相关退休待遇。如医院未续签合同,则合同到期自行解约,解约前医院将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本人。

(二)编外人员社会保险

编外人员一经聘用或签订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合同,医院将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缴纳五险两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签订第一次(期限为一年)及第二次(期限为三年)劳动合同的只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职业年金),两次合同期满符合继续续签第三次合同的,从第五年的第一个月起在原缴纳五险一金(职业年金)的基础上增加缴纳住房公积金。以上人员五险两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按照社保局有关规定予以执行。

(三)编外人员劳动报酬

编外人员一经录用或签订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合同,医院将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有关政策规定待遇,第一次合同期内按照医院同级同类人员见习期工资发放工资待遇,不享受绩效,第二次合同签订后按照医院同级同类人员的转正定级工资发放工资待遇及享受所在科室同级人员绩效分配。

八、其他事项

1、如本次招录的部分专业出现无人报考或录用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而空岗的情况,可将空岗名额调剂到本次招聘计划内的其它专业录用。

2、编外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用人单位要求的岗位职责。

3、编外人员的休假安排参照用人单位的行业特性及在职在编职工的法定休假安排。

4、编外人员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合同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本次公开招聘的纪律监督工作由招聘单位对口联系的纪工委负责。

丽江市人民医院

2016年9月6日

2016年编外工作人员招录计划表

招聘岗位 招聘名额 学历要求 其它条件
临床岗位 11名 本科及以上学历 1、2014年至2016年全日制普通院校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不包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函授、业余、专升本等),身体健康、丽江市户籍。 2、具有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必须为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大专学历),且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丽江市户籍。 以上两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报考。
预防医学 1名 大学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 2014年至2016年全日制普通院校预防医学专业毕业(不包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函授、业余、专升本等),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丽江市户籍。
药学 2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014年至2016年全日制普通院校药学专业毕业(不包含中药学、与药学相近的相关专业,不包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函授、业余、专升本等),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丽江市户籍。
康复医学科 1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014年至2016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康复治疗学专业毕业(不包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函授、业余、专升本等),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丽江市户籍。
护理学 30名 大专及以上学历 2014年至2016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包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函授、业余等),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2014年至2015年毕业生需具有护士执业证,2016年毕业生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大专学历者限丽江市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限云南省内户籍。
收费员 3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014年至2016年全日制普通院校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电算化专业毕业(不包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函授、业余、专升本等),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丽江市户籍。
后勤保障部 2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014年至2016年全日制普通院校电气自动化、机械工程自动化专业毕业(不包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函授、业余、专升本等),限男性,身体健康,丽江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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