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招聘交通协管员的通告
因工作需要,经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交通协管员(男6名,女4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公安交警工作;
(二)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责任心强,具备为民服务、吃苦耐劳精神,能自觉服从工作调配和安排;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能熟练操作电脑;有一定写作能力的优先;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行政拘留的;
(二)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三)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四)吸食毒品的;
(五)曾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的;
(六)与原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交警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8月1日——8月10日。
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学历、身份证原件及个人简历等资料到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处治报名。
四、其它
(一)经资格审查、电脑操作、面试考核后择优录取;
(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考核绩效工资;
(四)正式聘用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购买五险。
联系人:杨正帆,联系电话:0692—2115008。
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6年7月28日